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瓜州县政府部门及驻瓜单位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瓜州县政府部门及驻瓜单位涉及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瓜政办发〔2016〕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
《瓜州县政府部门及驻瓜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执行
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有法律法规依据但有明确内涵、外延限定的,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内涵。审批部门依照规定需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技术性服务,应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二、实行动态管理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项目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增加、要素变更等情形,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由部门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提请县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三、优化服务流程
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创新机制。在政务中心建立中介服务窗口,开设网上中介服务大厅、“中介机构超市”,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建立中介机构数据库
按照“预选入库、专业分类、竞争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组建中介机构数据库,在辖区内独立执业和纳税、外地机构在本县设立分支机构执业、在本县备案后执业的外地中介机构都可以申请加入机构数据库。县政务中心负责中介机构库组建和管理工作,对中介机构运行实施监督。
五、加强中介机构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本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设立网上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附件:瓜州县政府部门及驻瓜单位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