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权责清单项目库进行调整的决定
瓜政发〔2016〕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瓜各有关单位:
根据《瓜州县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十七届7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部门12项权力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其中:新增1项,调整实施主体9项,取消2项。
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及时承接新增和调整实施主体的行政权力事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监管真空。凡明确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立即取消。涉及权责清单变更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维护更新。
瓜州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