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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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
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瓜政办发〔2018〕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11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相关部门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取消后,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做好后续衔接工作,确保不因证明取消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xls